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指收养关系成立生效后,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法定的理由,将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那,收养关系的解除有几种途径?
根据我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和法定解除收养关系。
一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是指养父母与养子女双方同意,终止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但同意的意思表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之。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如果被收养人为10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完全由其送养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如果被收养人为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由作为法定代理人的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同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解除收养要征得养子女本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人已经成年,就由养子女自己作出收养终止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双方终止收养的合意,除了双方都同意终止收养关系外,双方还应就收养解除后的财问题达成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2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根据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的程序也实行单一的登记制。并根据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9条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要予以解除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二法定解除收养关系
法定解除收养关系是指在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的理由将收养关系予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1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①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不同意,这是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不管出于什么理由都属于协议解除。
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我收养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养父母必须承担抚养教育养子女的义。如果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养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③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同生活的。我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养子女成年后,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恶化,双方无法再继续同生活,养父母或养子女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
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即诉讼解除程序,是指当事人收养人送养人已成年的被收养人通过诉讼,解除其收养关系的程序。人民法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着重审查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听取年满10岁以上被收养人的意见,本着维护收养当事人的权益和有利于未成年被收养人抚养教育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应及时裁决,以解除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避免其他纠纷的生。
收养法对收养人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有限制的。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除非送养人要求或同意,否则,收养关系不得解除。当然,法律对送养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也不会听之任之。一般只有当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的养子女的行为时,法律才会支持送养人的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经过调解,当事人愿意和好的,应准予他们维持收养关系;调解无效时,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收养关系自准予解除收养关系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