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
农民本身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因此,农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承担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基本权利包括如选举权被选举权接受教育的权利人身不可侵犯的权利宗教自由的权利等。基本义包括计划生育的义扶养未成人的义赡养老人的义等。
2村民会议可以制定本村村规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权利的内容。
3私人借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私人借款应该注意1借款时要写书面借据,写明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利率还款金额等情况,由双方签字;有担保人的,还应写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由担保人签字。无担保人的,借据一式两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持一份;有担保人的,借据一式三份,借款方出借方和担保人各持一份。2私人借款的利率约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计收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4遇上欠债不还的情况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3年内向债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起诉。否则,人民法不予保护。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内返还的规定,有权要求债人随时返还全部借款。诉讼时效自首次要求还款之日起算计。
5债人失踪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失踪人的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支付。
由此可见,债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关系的消亡,债人所欠债可以由他的财代管人从其财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实现债权主张。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提出申请,由法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人为失踪人。然后,通过法查明失踪人债人的财,并确定财代管人。最后,经人民法调解或者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债人的财支付还款。
6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随意自由转让吗?
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由农村村民各户长期使用,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人采用出租出卖抵押或宅基地入股搞联营等方式转让空闲宅基地。当事人之间转让空闲宅基地的任何协议均属无效行为,宅基地所有人有权收回非法转让的宅基地。
由于房至和宅基地不可分,因而对房屋的转让也有一定限制,只能在本集体成员或本集休的企业之内转让。
7房屋建起之后,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不一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乡镇企业依法取得自己所建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是,要取得所占用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想建就建。否则,不仅不能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还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8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要求?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9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能够随便变更或解除吗?
不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10土地承包合同能否因出嫁而收回土地?
华人民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应当受到保障。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稳定农村关系。如果农民因为结婚而失去土地,这是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宗旨相违背的。因此,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违反它。
11未成年人伤人是否判刑?
我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犯杀人重伤抢劫防火惯窃罪或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2饲养动物致使他人损害的,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即使无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损害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饲养人和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是谁一时难以查明或者第三人暂无赔偿能力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先承担民事责任,之后向第三人追偿。
13农机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农业机械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农业机械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购买的农机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三包期内可直接找经销商处理。不行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应当及时起诉经销商和生商。为了能确保胜诉,在投诉过程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只有这样农机部门才容易查证,处理起才更加快捷。证据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购买农机发票三包凭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2被投诉者名称生企业或销售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农机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购买日期购买地点发生的质量问题损害和与被投诉者的交涉情况。
4农民朋友还要明确自己的请求,包括维修退货赔偿等请求。
14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自行和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互谅互让,对原纠纷作出妥协性处理。和解协议本质上属于当事人双方对原纠纷的解决达成的一项新的合同。和解协议在效力上一般只依赖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和解协议存在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可以起诉到法要求确认无效或变更撤销。当和解协议被法判决确定为有效后,可以作为执行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缔结的和解协议其性质相当于契约,并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
15农民打官司可以委托哪些人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打官司可以委托以下人担任诉讼代理人1律师,与其他诉讼代理人相比,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法律知识诉讼经验,能够较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律师已成为诉讼代理人的主体部分;2亲属,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他们与当事人的关系密切,对案情也比较了解,由他们担任诉讼代理人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关社会团体或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比如妇联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妇女在诉讼上的代理人,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工会可以推荐其工作人员作为某个会员在诉讼上的代理人。4除上述人员以外,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但为了避免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并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其他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必须经过法的许可,法对这类诉讼代理人的知识能力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16信访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家机关办公场所围公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家机关,拦截公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侮辱殴打威胁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6扰乱公秩序妨害家和公安全的其他行为。